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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五章 计策

盗墓从瓶山开始 | 作者:那就不要留 | 更新时间:2021-08-17 07:46: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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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且说张小辫儿收服了雁营之后,没过多久,灵州境内粤寇再起,兵锋如火,攻破了不少附近大大小小的城镇,杀了许多朝廷的命官。

   整个江南地界,无数穷苦百姓流离失所,闹的人心惶惶,流言四起。

   皇帝太后闻讯大怒,连夜派天使快马加鞭赶至灵州城府衙,下诏令马天锡速度发兵剿匪,镇压起义,安抚民众。

   其实马知府也早有此意,之所以没及时出兵,是因为心存忧虑、投鼠忌器。

   灵州城虽然城坚粮广,但守城的官兵最多不过两万余,若只坚守不出,自是绰绰有余,但粤寇人多势众,兵锋侵掠似火,非是一般兵勇可以抵御。

   而且,如果派出去的兵勇过多,偌大的灵州城必定城防空虚,粤寇有很大可能会趁机前来偷城!

   就算灵州城内守军如何英勇,毕竟双拳不敌四手,万一被粤寇袭取攻破,拿下灵州,届时,整个江南都会落入贼手,天下大势瞬间便会发生巨大的改变!

   所以无论如何,灵州城这座江南的命脉枢纽,绝不能丢!

   但他又不得不出兵支援四周。

   前段时间粤寇新败,附近重镇皆已重归朝廷掌握,若坐视不管,眼睁睁看着一座座城镇陷落,百姓遭屠,让灵州城彻底沦为一座孤城,是马天锡绝无法忍受的!

   所以兵是一定要出的!

   但这唯一的难处,便是究竟该派何人前去附近城镇支援,出多少兵马比较合适?

   恭送走了天使,马天锡屏退左右,独自坐在案前,脑海中念头转动,经幕僚提醒,忽然想起了驻扎在城外,由张小辫儿统领的雁营!

   外出支援,非强兵勇军不能担其重任,而雁营士卒向来作战悍勇,敢于一马当先,虽只有三千之数,却多是久经战阵的野战老兵,灵州城中除了他们,没有人哪支团营更加合适!

   更何况,雁营对守城并无太多帮助。

   那里面的士卒被招安前,几乎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响马贼寇,比太平军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,马天锡怕让他们进城,难免会脱离掌控,生出些许不必要的事端,所以便一直让其单独驻扎在城外。

   之前粤寇围攻灵州时,雁营与城中的联系被切断了,虽在义务的驱动下,勉强发起了几次反突围,但都没有成功,反而损兵折将,收效甚微。

   与其让他们驻扎在城外整日饮酒寻欢,宝刀生锈,倒不如发挥其最大的作用,尽早打发出去支援地方!

   这样不仅能化解友军之危,削弱贼寇的有生力量,还能不负皇命,顺带消除了困扰自己多日的难题,可谓一举多得!

   马天锡越想越觉此举可行,于是即刻便召开传令官,取来令旗虎符,写好文书,让其带上,前往雁营驻地下达将令。

   他倒不担心雁营会不从,那群山匪响马子虽然跋扈凶暴,但说到底也不过是求一个财字,只要自己给的钱多,就不怕他们翻出什么浪来!

   毕竟这世上,还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!

   而很不巧的是,灵州缺兵短将,最不缺的,就是白花花、金灿灿的元宝!

   至于雁营新任营官张小辫儿,马天锡也没怎么担心,俗话说刀枪无眼,对方既然自愿纳入他的麾下为将,自然逃不脱征战沙场的命运,相信这一点大家心中都清楚。

   活下来,便是剿匪有功,必定升官发财;

   死了,那就只能怪运气不好,天道不公!

   日后就算张小辫儿不幸战死,想来那道人也没有理由来找他的麻烦。

   虽只有几次相处,但马天锡以为李长清并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迂腐之辈,相反,对方三番两次救民于水火,亲自出山揪出藏在城中的塔教妖人,证明他还是一位心怀大义、慈悲的真正的豪侠!

   俗话说,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。

   马天锡之所以在道人,甚至其徒弟面前如此放低身为封疆大吏的身段,不只是因为对方惊天地、泣鬼神的绝世手段,更多的,还是对其所作所为发自内心的一种认同与钦佩!

   有道是,乱世最能见人心。

   值此兵荒马乱、人心不古的年月,如李长清这般人物,已经着实不多了...

   如今这世上,似林中老鬼、潘和尚之类的妖邪恶孽层出不穷,朝廷中当官的也多是如图海提督这种尸位素餐、昏庸贪婪之辈,种种荒唐之事,实难道出......

   若非如此,也不至于天下大乱,群雄四起,搞得战火纷飞,民不聊生。

   马天锡是个聪明人,也算是位好官,虽称不上爱民如子,却也从善如流。

   他虽生有一双慧眼,能识破天下纷纷扰扰的局势,看到问题的本质,但却身陷泥潭,拔身无力,也就只能随波逐流,尽量为自己搏一个好的结局,为黎民苍生多出一分力,也能给内心多一分慰藉。

   至于改变,属实有心无力,只能留待后人了...

   世道腐朽至此,除了推倒重建,再无他法。

  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   张小辫儿得了马大人的将令,心中惴惴不安,自己有几把刷子,他心知肚明。

   别看他现在身为雁营营官,正经儿的朝廷三品大员,手底下有三千过命的弟兄,随时敢为他效死,实际上还是那个战场都没上过的毛头小子,手底下都没见过血,更别说带兵打仗了!

   但这小子虽然心里边忐忑不安,表面上还是镇定自若,模仿师父往日的风采,勉力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,看上去十分唬人。

   要是不知道的,还真会被他忽悠了过去!

   这不,雁排李四就中招了。

   毕竟两人拜把子还没过两天,再怎么意气相投,那也是刚认识,对各自的性格底细都不太了解。

   李四见张小辫儿一脸淡然,似乎一点儿都不将粤寇大军放在眼里,当即佩服的五体投地,双目炯炯,对这位兄长竖起大拇子赞不绝口。

   这位从小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,向来天不怕地不怕,别人畏惧太平军所向披靡,他可不怕!

   更何况,马大人将令上写的明明白白,只要雁营愿领命,便有五千金银相赠,充作军饷,待完成任务之后,还会表奏朝廷,为雁营上下邀功,届时,升官发财通通不算什么!

   什么!还有这种好事?

   别说雁排李四,就连营中其余将士听了,都大为心动,连夸青天马大老爷英明神武,体衅民情。

   他们这些年弃匪从军为了什么,说穿了还不就是钱嘛!

   这年头,大家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活,有奶便是娘,只要肯出大钱,别说去送死,就算让爷们儿去青楼里卖屁股,那也无所谓!

   就算是手足兄弟,挚爱亲朋......

   咳咳...只能说“很润”。

   总之,这年头当兵打仗的,就没有一个不唯利是图的,只是有钱,那就什么都好说!

   当时听完传令官宣讲完,雁营里便沸腾了一片,都争相踊跃报名,群情激愤。

   张小辫儿见势头拦不住,又被旁边的李四和雁铃儿一撺掇,心中无奈,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。

   他也豁出去了!

   成王败寇,既然当初同意马天锡的请求,来到雁营作了这一营之长,那就没有再退缩的道理!

   何况前些日子刚跟营中兄弟结拜入伙,约定好有难同当,有福同享,岂能临阵脱逃?

   于是就这样,雁营便在张小辫儿的“带领”下,开启了出发支援邻里,与粤寇征战的日子。

   这一打,就是一个多月。

   期间发生了许多的事,有开心有难过,有酣畅有失落,有轻松有惊险......

   张小辫儿也凭借这段四处征战的时日经历了不少,成长了许多,虽然数落险境,但在雁排李四、雁铃儿、孙大麻子等一干得力手下死命相护之下,屡屡化险为夷...

   而经历的越多,往日跟在师父身后无忧无虑的时光便越显深刻,每到夜晚想起,都不免泪湿衣衫。

   随着时间的推移,对师父李长清的思念就在张小辫儿的心底越积越多。

   每时每刻,都似野草般疯长......

   师父,您老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?

  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 今日午后,雁营闻讯开往青荔镇解围,与小股粤寇激战了小半天,终于大获全胜。

   在享用完青荔镇官民的犒劳后,刚列队准备回到临时驻地,林远鹤便通过自己敏锐的感官,得出了灵州遭围的结论,使得众人又惊又怒。

   包括张小辫儿在内的众人都知道,灵州城绝不能有任何闪失,否则,非但自家接下来升官发财的大梦没了指望,雁营也将会成为一支被困在敌后的孤军,除了覆灭之外,再无其他结局。

   所以四人几乎没有犹豫,当即便决定,回军支援灵州,不管有没有用,至少也要给围城的粤寇制造一些麻烦!

  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   夕阳西坠,晚霞如血。

   灵州城外尸骨累累,遍地遗骸。

   雁营官军除了战马,潜在幽深静谧的密林丘陵中,一言不发地望着前方的局势,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了凝重。

   “他姥姥......”

   张小辫儿看着远处粤寇大军如海似潮,连绵不绝的军营,心中暗自吃惊。

   这他娘的起码得有十万人吧!

   不由狠狠咽了口唾沫。

   “三哥,敌军势大,绝不可草率行事,还要徐徐图之!”

   一旁的雁排李四脸色也很难看,趴在草垛后死死地盯着敌营中袅袅升起的炊烟。

   “贤弟所言极是!”

   张小辫儿连连点头,眼睛都看的有些发直。

   “在下也没想到,这次粤寇席卷重来,竟带了如此多的人马,比上次还要足足多了两倍!”

   林远鹤目光闪烁,沉声说道:

   “以在下看来,为今之计,唯有趁夜袭营,或能有些转机。”

   他这话说的比较委婉,但张小辫儿却听出了其中言外之意。

   不外乎,贼寇势众,不宜强攻,就算趁着月色偷袭,成功的几率也很小。

   嘁,三爷我又不傻,白白送死的事咱可不干!

   张小辫儿撇了撇嘴。

   这时,旁边一直沉默的雁铃儿忽然开口了:

   “三哥,林先生说的有道理,贼寇人多势众,除非咱们效仿三国陆逊,火烧连营,否则贸然出击,必死无疑。”

   “但世上无绝对,小妹有一计,一旦成功,就算不能逼退贼军,也定可以遏制其攻势!”

   “哦?”

   张小辫儿、李四和林远鹤三人闻言,都是一惊,纷纷看向身旁一脸镇静的雁铃儿,齐声道:

   “愿闻其详!”

   “此举说来容易,做着却难。”

   雁铃儿没有看他们,只是注视前方,自顾自地说道:

   “只需等待夜色降临,派出两队弟兄,不点火把,一队趁着夜色茫茫,敌军熟睡,从侧面佯夺其营,那时,敌军腹背受袭,猝不及防之下,必然会陷入骚乱,另一队弟兄便可借此机会,冲破重围,突进城内,与马大人汇合。”

   “三哥可设下暗号,与马大人里应外合,趁天色未亮,前后掩杀出去......”

   “好计!”

   还等她没说完,张小辫儿便猛地一拍大腿,小眼睛亮得惊人。

   “看不出来,雁铃儿妹子竟还有这等头脑,这可真,真是......”

   “清声而知体,秀外而慧中!”

   知体?

   雁铃儿闻言一愣,似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,顿时又惊又羞,俏脸儿臊得通红,当即柳眉倒竖,狠狠地剐了张小辫儿一眼。

   那姿态神情,那真是,娥眉变作婵娟刃,要杀面前轻薄人!

   张小辫儿被她一瞪,结实打了个寒颤,挠了挠头,一脸懵逼。

   这小娘们儿明明刚才好好的,这会忽然发什么神经......

   倒是一旁的林远鹤见状,脸色逐渐变得古怪起来。

   张小辫儿忘了,他可是记忆犹新。

   刚到雁营的第一天,雁铃儿女扮男装款待新来的营官,宴席上,这厮喝醉了酒,伸手便在人家胸脯上狠狠捏了两把,还口吐调戏之言,要不是兄长李四拦着,恐怕这色胆包天的登徒子,当场就要被这“玉面罗刹”一刀给剁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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