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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大吃货,四不像

洪荒:我真不知道我无敌 | 作者:请叫我大鸟 | 更新时间:2020-11-06 17:59:0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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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,麒麟族最牛,势力最大,相对来说容易一些。

   究其原因,是麒麟族族长始麒麟,相比龙族族长祖龙和凤族族长元凤根脚要深厚一些。

   嗯,前世看过的小说里都是这么说的,想必不会错了。

   当然不会错了,混沌后的一切都是你创造的,你认为怎样就怎样,天道小正太又在吐糟了。

   洪荒三族,都是来历非凡。

   昔日,盘古开天辟地,定地水火风四大先天元素,使洪荒空间稳定,四大先天元素渐渐的演变成后天五行五元素:金木水火土。

   而在演变过程中,四大先天元素互相融合感染,如混沌孕育盘古般孕育出三大混沌神兽:祖龙、元凤、始麒麟。

   三大混沌神兽各自繁衍生命,分别诞生出统领鳞甲、执掌海洋的龙族;统领飞禽、执掌天空的凤族;统领走兽、执掌大地的麒麟族。

   始麒麟,掌控先天四象地水火风,既有强大无比的肉身,更有无边法力;祖龙掌控水之法则,肉身强横;元凤掌控火之法则,自创涅槃神技,法力高强。

   所以,始麒麟应该比两人强大。

   再加上走兽一族繁衍能力强大,一生就一窝,所以,走兽一族肯定是最强大的。

   现在麒麟族超然物外,龙凤却因为实力相当,要争个高下。

   这就是龙凤初劫的由来。

   争来争去,不外乎地盘和洪荒气运。

   这一天,他们终于来到麒麟山。

   “咦?混沌气的气息?看来,这座麒麟山,应该还残留着一座混沌泉眼,倒是对我的混沌石有大好处。”

   一路上有美女相伴,见识洪荒的浩瀚宏伟,倒也十分有趣。

   可是罗溟烟就不高兴了。

   “尘哥哥,这一路来,我们游历了数百年,却连一件像样的灵宝都没见到,灵根还未成熟,都被三族给祸害了,着实可恨,三族实在该灭。”

   罗溟烟气呼呼道,喝了一口用朱果炼制的灵酒,脸上闪过一丝红润。

   “要不然,你就能得到更多灵根,放进混沌珠内孕育,我们就有更多灵果酿酒了,这朱果酒,我都喝腻了。”

   “呵呵,三族霸占洪荒多年,见到宝物当然捡了,情有可原嘛。”叶尘笑道。

   他也觉得可惜,还是觉醒太晚了啊。

   要不然,凭借他的寻宝鼠神通,早就把所有灵宝收入囊中了。

   而现在,一件灵宝也找不到。

   估计灵宝都是等待有缘人呢。

   而三族争霸那么多年,绝对刮地三尺了。

   要不然,这一路来,怎么连一件下品灵宝都没见?

   虽然见识了混沌四大至宝,但他更喜欢洪荒的一切,他想到传说中的太极图、盘古幡、玄黄塔、黄钟李、蟠桃树之类的极品宝贝,心生向往。

   好在这一路来,还有漏网之鱼,比如在混沌石内孕育的朱果,就是不错的灵根,拿来酿酒,口感十分炽烈。

   还有不少好的材料,都被他放入混沌石内孕育,期望能返本归元,化作先天,以后拿来炼器也不错的。

   当然,混沌石可不是在混沌中,能量是有限的,想要返先天,就得需要吞噬庞大的混沌能量,可没那么容易。

   “尘哥哥说得对,如果是我,别说捡了,还得抢,哼哼,说什么有缘者得之,拳头大才是硬道理,不服,一剑斩之,喝血吃肉!”

   叶尘无语。

   罗溟烟越来越表现出杀伐之道的影子了。

   估计是被弑神枪和诛仙四剑影响。

   每次有三族高手惹她,都被她一剑杀了,绝对不眨眼。

   这一路上,他和罗溟烟暗中打秋风,扔板砖,吃遍山珍海味。

   煎蒸煮炒烤…各种口味层出不穷,让罗溟烟大呼过瘾。

   这个路程,叶尘还采摘先天灵果酿酒,做各种美食,彻底征服罗溟烟的胃。

   他也吃了很多高品级血肉。

   不过,他并不急着突破混沌不灭体。

   而是把一切精血能量都用来提升血脉上。

   因为他发现,提升血脉等级实在是太难了。

   只要等血脉提升上去,以后修炼起来就容易了。

   现在,他的血脉已经提升到一级巅峰,在三族中,算是下等。

   好在有混沌石,他很安心,也就不急着提升修为。

   他本想在混沌石内烙印盘古斧的破灭法则,但破灭法则和其他三种都有冲突,也就没下手。

   他收到的炼器材料都用混沌鼎来炼化,灵根则是用混沌珠来孕育,也算收获颇丰。

   “哥哥,你留那么多牛腿、龙腿、凤凰腿干嘛?”

   罗溟烟看着那些美食,口水直咽。

   “用来当敲门砖的,等下你就知道了。”

   两人在麒麟山下等了许久,终于见到一群走兽下山。

   它们在追着一头奇怪的异兽。

   那奇怪异兽只有天仙境,而其他走兽,最强者竟然是大罗金仙级别的纯正麒麟?

   但这大罗金仙,好似对那天仙境异兽十分恭敬。

   叶尘心中一喜,果然是前世看过的小说差不多,莫非我穿越到一本洪荒小说里?

   这不就是始麒麟的四子,四不像吗?这家伙,在后世可了不得,成了元始天尊的坐骑,后来元始天尊又送给姜子牙了。

   罗溟烟疑惑无比,“这是什么异兽?说他不是麒麟,却是麒麟头,尾巴又不像,身体如龙,修长矫健,简直是四不像嘛,连那大罗金仙级别的麒麟都对他毕恭毕敬,想必不简单,他的肉,会不会很好吃?”

   叶尘额头闪过一条黑线。

   正宗吃货啊。

   “他就是四不像,始麒麟之子。”

   “什么?始麒麟之子?不可能吧?始麒麟血脉如此高级,他的儿子,岂非早就晋级大罗了?怎么还是个小小天仙?”罗溟烟奇怪道。

   “始麒麟那家伙太贪心了呗,以往生的孩子,只能传承他的一种属性,所以,他在这孩子身上寄予厚望,把自己的先天四象能量地水火风传承给这个孩子。”

   “你看它的四个爪子,都凝聚着一团能量,就是先天四象之气,地水火风。”

   “嘿,先天四象啊,岂是一个后天生灵能吸收掌控的?所以,就把这儿子搞成四不像了。”

   “难道哥哥等的就是他?”

   “不错,我要让它通过吃龙凤血肉进化,让整个麒麟族都喜欢上龙凤血肉的味道。”

   “哥哥,你太坏了吧,不过,我喜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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